5.執行禁制令程序 a. 因禁制令早前已頒布,因此今次執達吏不需要在現場再次宣讀,但是次禁制令都需要張貼於佔領區內及刊登報紙廣告(申禁令律師預計11月13日登報) b. 當執行禁制令一刻,執達吏會先清除路障,如遭人阻止,執達吏可要求警方輔助 c. 警方有權移離相關路障及人士,及以干犯藐視法庭罪為由拘捕違反禁制令人士 d. 有關人士被捕後會「盡快」於「合理時間」之內送上法庭提堂(較有可能是法庭辦公時間才會處理案件) e. 較大可能是,先清除路障,再清場
6.面對現場的幾個行動注意 a. 執達吏附近可能會拍照或錄影,或借機向在場人士索取個人資料,在場人士如感不安可迴避 b. 禁制令只適用於禁制令所訂明的範圍,其他地方不予適用 c. 早前試過有非執達吏及非授權的人士清拆障礙物,佔領者必須留意只有執達吏、獲書面授權者或警方才有權執行禁制令 d. 按判決書內容,拘捕前警方只需要讓有關人士大概知道他們已違反禁制令即可執法,因此警方沒責任要確保每位被捕者都知清楚禁制令內容